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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亲弟塞入水桶内溺死 分宜一男子被强制医疗
作者:分宜县人民法院 蒋文娟  发布时间:2016-10-21 16:54:55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趁父母不在家,竟然将不足一岁的亲弟弟塞入水桶致其溺水死亡。因被鉴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近日,分宜县法院决定对被申请人李某强制医疗。

  经审理查明,2016年3月的一天,李某起床洗澡后下楼,发现只有9个月大的亲弟弟李五鼓坐在自家大厅儿童推椅中。不知为何,李某将弟弟抱到一楼浴室中脱掉李五鼓的衣裤,提着他的双脚将头朝下塞入已放满水的红色塑料桶内十多分钟,致使李五鼓溺水死亡。经鉴定,李某在案发时患有双相情感障碍,辨认能力缺乏,行为控制能力明显减退;案发时其杀人行为系由思维逻辑障碍影响所致,因此李某被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实施了杀害一人的暴力行为,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依县检察院的申请,分宜县法院决定对被申请人李某强制医疗。(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