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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中院“秋季行动”吹响全面打击“老赖”集结号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陈日新  发布时间:2016-10-19 08:57:20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10月17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秋季行动”集中执行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决定在全省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活动之二“秋季行动”集中执行行动。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贯彻落实,研究决定自10月18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秋季行动”集中执行活动,通过大范围发布公告、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再次吹响全面打击“老赖”的集结号。

  此次集中执行,主要针对金融或借贷案件、上级法院督办案件、部分终本案件、特殊主体案件、重点信访案件等五类案件,通过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坚决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实际查处一批涉嫌拒执犯罪(含自诉)案件。

  10月18日,新余中院在新余日报以大幅版面发布《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严厉打击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行为的公告》(第二号),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在线举报网址,今后,公众可以通过拨打电话0791-86366690、0790-6423002监督举报,还可通过由江西省高院、江西日报社主办,省高院执行局、中国江西网及18家银行共建的“法媒银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http://cx.jxnews.com.cn)在线举报“老赖”财产线索和下落,监督限制“老赖”高消费行为。同日,该院公布了一批35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还公布了“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悬赏公告”,对举报吴春生、胡志红、廖春惠、廖江闽、沈小铭等人财产线索使案件得到执行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给予奖励。该院还通过新余法院网、新余文明网等本市主要网站发布上述内容。

  此次“秋季行动”,新余中院成立了集中执行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行动方案,全市两级法院选取一批重点案例,作为此次集中执行行动的目标案件,将结合决策分析系统,依法适用搜查、强制审计、罚款、拘传、拘留直至以涉嫌拒执犯罪移送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引导申请执行人提起刑事自诉。该院将积极争取党委支持,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协调,力争对涉嫌拒执犯罪的案件做到集中惩戒一批、移送侦查一批、引导自诉一批、立案查处一批、实际判处一批、正面宣传一批。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