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常委邓迪荣来市法院宣布纪检组长任职决定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傅惠君 发布时间:2016-10-13 11: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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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10月12日,市法院召开领导干部会议。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主持会议,市纪委常委邓迪荣宣读任命决定,市法院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参加会议。
会上,邓迪荣宣读了市委任职文件,任命郎道民同志为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新余市纪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邓迪荣表示,希望市法院领导班子以及广大干警充分支持新任纪检组长的工作,并要求新任纪检组长尽快转变角色,尽快进入工作状态,在市法院党组的领导和关心下,认真履行职能,发挥更好作用。
熊春安代表市法院党组作了讲话。他表示,市法院党组班子坚决拥护和服从市委、市纪委的决定,对新任纪检组长郎道民同志来市法院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希望郎道民同志以及市纪委驻法院纪检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促进法院工作更上新台阶。
郎道民作了表态发言。他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切实做到四点:一是提高认识,服从安排。二是加强学习,提升自身能力。三是牢记使命,认真履职。四是严于律己,树立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