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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县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黑”团伙犯罪案
作者:分法研  发布时间:2016-10-11 10:59:07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10月10日上午9时许,分宜县人民法院在该院第一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某、高某某等2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串通投标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妨碍作证罪、包庇罪、妨碍公务罪、伪造身份证件罪、窝藏罪、盗掘古文化遗址罪一案。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被告人亲属、新闻媒体及各界群众近200人旁听了庭审。为切实保障好庭审秩序及诉讼参与人安全,该院借调了全市两级法院法警及公安民警等警备力量全程参与庭审安保工作,以保障庭审顺利进行。

  检察机关指控,以李某某为首的“涉黑”团伙,雏形始于2004年左右,先后有40多人参与其中。该组织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实施了开设赌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区域经济和社会秩序。

  庭审中,法庭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进行了询问,各被告人的辩护人均出庭参加了诉讼。

  该案庭审预计进行5天。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