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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市法院被授予新余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荣誉称号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刘思彦  发布时间:2016-09-18 09:11:02 打印 字号: | |
  • “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揭牌
  新余法院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新余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紧紧抓住青少年这一普法“重点对象”,着力培育青少年法治素养,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市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利用现有审判庭资源,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创建工作,为青少年提供普法、学法的平台。近日,该院被新余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授予“ 新余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荣誉称号,取得了法治教育建设的新成绩。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副主任、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团市委书记李永刚同志和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罗长义同志一起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揭牌。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