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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首次通过江西法院庭审直播网进行庭审直播
作者:渝水区法院 刘宇星 晏辉艳  发布时间:2016-09-14 14:36:33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9月14日上午9点,渝水区法院第四审判庭内,随着审判长一声槌响,一起广告合同纠纷案件开庭。该案通过江西法院庭审直播网(渝水区人民法院)(http://jxgy.sifayun.com/jxxyysfy)进行庭审直播,这也是该院首次以这样的形式对外公开庭审直播。

  该案原告为新余市某广告有限公司,被告为新余市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原告诉称,原、被告签订一份广告投放协议,广告费共23100元,被告已支付首款6000元,但在双方协议的广告投放日期结束后,被告以广告价格贵、没钱为由,拒绝支付剩余的广告费用17100元。原告多次向被告催收,被告还是一直未支付。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据悉,这次直播过程流畅,进展顺利,为该院推进庭审网络直播常态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今后该院将继续在江西法院庭审直播网进行庭审直播活动,观众可通过手机登录网站进行观看。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