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公开 > 公告
拍 卖 宜丰县和合路西侧III号一宗土地等公 告
  发布时间:2016-08-30 08:26:55 打印 字号: | |
  受委托,兹定于2016年9月14日上午10点在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厅公开拍卖:

  1、位于宜丰县和合路西侧III号一宗土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0000㎡(约合30亩)、容积率为≤3.0、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

  2、深圳市天之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0%的股权。

  3、丰田锐志汽车、大众迈腾汽车、宝马汽车、本田思威汽车各1辆,登记日期分别为2013年6月、2011年4月、2011年6月、2012年12月。

  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并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pm.caa123.org.cn)实行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

  自公告之日起可咨询、看样、报名,或登陆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新余法院网站进行查看;需要参加网络拍卖的可登录pm.caa123.org.cn,进行注册报名。

  报名竞买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交纳拍卖保证金:标的1交100万元、标的2交10万元,其余交1万元,保证金付入指定账户,其它详情见拍卖资料。

  报名咨询电话:0790-6236959 13320004936 13755558121

  报名地点:新余市长青北路315号房产大厦三楼

                              江西钢城拍卖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