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停产欠工资 法院速调化纠纷
作者:分宜县法院 李博 刘雪婷 发布时间:2016-08-12 14:5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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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近日,分宜县人民法院2天快速调解了十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案件的原告均是分宜钤山镇某矿业公司的员工,其于2014年4月至2015年7月在该公司工作,近年来矿业不景气,导致矿业公司于2015年7月停产,无力支付员工工资。经该公司核算,其拖欠10名原告的工资从几千元到十余万元不等,共计24万余元。原告到分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人社局决定不予受理,故该10名原告于2016年7月5日集体诉至分宜县法院请求判令该矿业公司支付工资款。
承办法官考虑到审执兼顾,决定组织10名原告与矿业公司代表双方到场主持调解。通过当面沟通了解,双方对工资的总额没有争议,对付款时间存在较大分歧,十名原告要求该公司立即支付工资,而该公司推脱没钱要求给一年的宽限期。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该公司在省国土资源厅有一笔100万元的采矿保证金会在今年下半年退回公司账户,而且公司的基本账户因执行案件已被该院执行局冻结,公司不能随意挪用该笔资金,承办法官将上述情况反馈给10名原告,双方同意达成调解协议。
最终,10名原告与矿业公司达成调解协议:该公司支付原告熊某某、黄某某、林某某等工资款共计240943元,此款于2016年10月30日之前付清。至此,从立案至调解仅用2天时间,就审结了十起劳务合同纠纷,有效化解劳资纠纷,真正做到高效务实便民,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