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讨论研究符合本院实际的特色亮点工作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傅惠君 发布时间:2016-08-11 17: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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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8月9日,新余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再次聚焦“坚持弘扬井冈山精神,争创一流工作业绩”活动,讨论研究符合本院实际的特色、亮点工作。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熊春安原原本本通报了省高院葛晓燕院长在全省法院院长会上针对“坚持弘扬井冈山精神,争创一流工作业绩”活动存在的问题所做的重要阐述以及对下一步活动开展提出的要求。各部门负责人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在年初制定的争创方案的基础上分别提出了切实可行的争创亮点并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间。各分管领导就分管部门的争创亮点进行了点评,提出了意见和要求。
随后,熊春安做了总结讲话。他指出,经过大家认真准备,会议开得很成功,各部门提出的争创亮点都高度结合了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工作目标具体,完成时间明确,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希望各部门严格按照本部门争创方案抓好贯彻落实,顺利实现争创目标。就如何将争创活动进一步推向深入,他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坚持弘扬井冈山精神,争创一流工作业绩”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高院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严格按照争创方案要求有序开展工作,确保各项争创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要强化争创举措。要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开动脑筋,科学谋划争创一流的工作举措。要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真正创出特色,树立品牌。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交流和支持协作,确保各项争创目标顺利推进。三要切实可行。开展争创活动,首先要强化破难补短,提升法院整体工作水平,这本身就是履行法院工作职责。要在履行好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做优工作,挖掘亮点,达到争创的目的。开展争创活动与日常审判执行工作是不矛盾的,要切实搞好工作结合,实现两促进、两不误。要将认真学习习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开展争创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用讲话精神指导、推动争创活动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