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强同志被任命为渝水区法院党组书记
作者:渝水区法院 刘宇星 发布时间:2016-08-05 09: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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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8月3日上午,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宣布渝水区法院主要领导调整决定,王强同志被任命为渝水区法院党组书记。新余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傅选华,渝水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斌,渝水区法院院长郎道民、新任渝水法院党组书记王强出席了会议。
会议上,周斌宣读了区委决定,介绍了王强同志的基本情况。
熊春安代表中院党组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强调,推荐王强同志到渝水区法院任职,是中院党组从大局出发、根据工作需要和渝水区法院实际通盘考虑、反复酝酿、慎重研究决定的。王强同志讲政治、懂业务,全局观念、大局意识强,工作思路清晰,为人谦虚,扎实肯干,善于学习,作风民主,在中院多岗位工作过,担任中层正职领导多年,敢于担当,具备较强的领导素质和丰富的审判执行工作经验。他对郎道民同志在任期间团结带领全院干警在司法能力、司法管理、司法保障、司法形象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熊春安对今后渝水法院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二要大力开展“弘扬井冈山精神,争创一流工作业绩”活动,争创一流业绩、一流品牌、一流队伍,推动渝水区法院工作进入全省法院一流行列。三要坚决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和改革要求上来,敢啃硬骨头,勇于自我革新,按照省高院制定的司法改革试点方案,不折不扣抓好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四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审判质效,改进司法服务,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五要坚持从严管党治院,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最大限度激发队伍活力,为保障服务“十三五”规划实施和渝水区打赢发展“翻身仗”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郎道民作了离任发言,他表示坚决拥护渝水区委对渝水区法院主要领导的人事安排决定,对党组织多年来的培养、指导和关心表示衷心的感谢,对新余中院、渝水区四套班子各方面领导对渝水法院工作的指导和关心表示感谢,向区法院的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对其本人工作的支持和理解表示了衷心的感谢和对大家的留恋之情,并衷心希望渝水法院全体干警在新院长的带领下齐心协力、同心同德、步调一致、克服困难、改进不足,争取新的更大的胜利。
王强在履新讲话中首先感谢了上级组织和领导对自己的信任与工作的肯定。他表示,渝水法院在历届院长、尤其是以郎道民同志为班长的上一届党组的领导下取得了骄人的成绩,现在自己作为渝水法院大家庭中的一员,深感责任重大,既有压力也有动力,但是有信心、有决心坚在市中院的精心指导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带领党组一班人和全院干警和衷共济、凝心聚力、勤勉进取,共同谱写渝水法院各项事业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