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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大胆,他撕毁法律文书威胁执行干警
作者:渝水区法院 廖红明  发布时间:2016-07-22 11:00:32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在新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绿友园林机械经营部城市生活垃圾费一案中,该案进入法院执行程序后,2016年6月22日执行干警在其店内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风险告知书时,被执行人李某锋当场公然将法律文书撕毁,并威胁执行干警,同日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李某锋实施司法拘留。

  被执行人李某锋理应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但其拒不履行交纳生活垃圾费的义务,法场撕毁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李某锋的违法行为受到了应有的惩处。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