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为民 > 法律常识
邪教是怎样聚敛财物的?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刑二庭  发布时间:2016-06-12 09:44:20 打印 字号: | |
  邪教组织要求其成员交纳“奉献款”,宣扬交得越多就越能得到“福报”,更快地进入“天国世界”,致使其成员变卖家产交“奉献款”,弄得家徒四壁。邪教组织常常组织开办各种“培训班”,收取高昂学费,或通过所谓“心理治疗”骗取高价的“治疗费”,或推销他们非法编印的图书、音像制品、标识物等获取高额利润,甚至开办“连锁店”兜售其“产品”,毫不费力地聚敛大量钱财,建立活动据点,以商养教。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