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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中院全面部署“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黄艳君  发布时间:2016-06-02 08:26:46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继5月18日全省“基本解决执行难”暨清理执行案款动员会以后,新余中院积极行动部署,于5月20日召开院党组会议,迅速传达全省会议精神,尤其是葛晓燕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提出尽快向党委报告、加快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尽快制定实施方案、尽快与相关部门建立“点对点”查控系统等贯彻落实意见。

  一、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

  5月20日,该院经院党组研究,印发了《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确立了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总体目标、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同时,制定了院外部门协调配合任务分解表、院内各部门协调配合任务分解表,以及执行局各科室任务分解表,确定了具体任务、责任人和时间表。

为了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该院成立了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任组长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院领导分片挂点制度。

  二、与检察院联合部署开展执行案款清理工作。

  该院与新余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对全市法院执行案款开展集中清理活动。该通知确定了清理任务、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为了确保工作实效,该院与市检察院联合成立执行案款清理工作协调小组,明确了具体分工,确立具体工作联系人。目前执行案款清理工作正有条不紊地开展。

  三、召开全市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全面部署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该院专题向市委政法委报告了全省会议精神以及全市“基本解决执行难”暨执行案款清理工作,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决定召开全市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广泛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支持全市法院的执行工作。

  5月30日,在新余市会展中心政协厅,新余市委政法委召开全市执行工作联席会议暨“基本解决执行难”、执行案款清理工作会。新余市政协主席、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九根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市公安局长黄文辉主持会议,市人大副主任谢桂生、市政协副主席刘永斌、市检察院检察长施兆荣出席会议,新余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作工作部署。各县、区政法委书记,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金融办、市人民银行、市文明办等30余家全市执行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新余中院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县、区法院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局局长及新余两级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首先,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传达了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暨执行案款清理工作推进会主要精神,并对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及执行案款清理工作作了安排部署。熊春安提出,全市两级法院要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用好用足执行强制措施,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和运用水平,强化执行监督与管理,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坚决完成好“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

随后,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与分宜县、渝水区法院院长签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责任书》。

  会上,新余市检察院、公安局、国土局、房管局的分管领导,从如何支持配合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分别作表态性发言。

  最后,新余市政协主席、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九根作了重要讲话。陈九根主要讲了三个方面的意见: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执行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要强化主动作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他提出,要加快执行信息化建设、强制执行工作力度、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切实开展好执行案款专项清理活动。三是要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形成执行工作的强大合力。陈九根提出,各级党委要加强领导、社会各界要广泛参与、联动单位要主动惩戒、司法机关要严厉打击。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