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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27日9:00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郭美美、胡小飞、罗艳艳、林卫东、刘连妹、张红庆、罗国华、潘江元、覃川、刘革伟、王求红、张世明、欧阳振平、郭红红、胡毛细、廖永生、黄小青、胡鹏、陈水生、刘革文与新余恒茂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上诉案件
  发布时间:2016-05-23 09:06:07 打印 字号: | |
  2016年5月27日9:00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郭美美、胡小飞、罗艳艳、林卫东、刘连妹、张红庆、罗国华、潘江元、覃川、刘革伟、王求红、张世明、欧阳振平、郭红红、胡毛细、廖永生、黄小青、胡鹏、陈水生、刘革文与新余恒茂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上诉案件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熊乔

          审判员:张思红 章丽姣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