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案前”到“庭后”
——分宜县法院开通“调解直通车”
作者:分宜县人民法院 张鸣 发布时间:2016-05-09 14: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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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分宜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调解工作,不仅将调解贯穿到审判全过程,而且巧借外力,多方联合,进一步拓宽调解参与网络,着力打造联动调解工作机制,突破法官“单打独斗”的调解格局,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综治联络员及专业人士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共同化解案件纠纷,有效使用“三调联动”的调解机制,不断丰富调解方式,提升调解成效。2011年至2015年,共审结民商事案件5574件,而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有4286件,年均调撤率高达76.89%,位居全省及至全国前列,涉法涉诉上访率几近于零。
案前调解,诉前作为解心结。
“法官,我要告状,我要把我儿子送到班房里去。”
一位老大娘拄着拐杖,颤巍巍地走进中心法庭,庭长见了急忙走过去扶她坐在接待室的椅子上,倒了杯水给她喝,让她慢慢讲,同时电话联系法庭所在地村委会,让村干部来看一下是否认识老大娘。原来,大娘已经80岁了,就住在法庭边的村子里。其儿子也已经60岁了,因大娘的三个女儿远嫁他乡,大娘就由儿子赡养,住在儿子家。前几天儿媳生病住院,儿子每天在家做好饭给老人吃,然后去医院照顾病人(因子女在外打工)。但大娘因对儿媳有意见,就不理解儿子的苦衷,吃了饭总要找儿子,看不到儿子就到处叫喊,说儿子不养她了,躲走了。因此就到法庭来告状。庭长了解了情况后,知道直接做工作,大娘肯定听不进,就采用拉家常的方式,慢慢劝导,由家长里短,到尊老爱幼,由儿女孝顺父母,到父母关爱子女,说理析法,一个多小时后,最终做通了大娘的工作,而且让大娘谅解了儿媳,这才打电话给大娘儿子,告诉他,母亲已经谅解了儿子儿媳,要他请亲属关照一下母亲,以免发生其他不测,并请村干部将大娘送回家。
大娘的儿子对此非常感激,逢人便夸“法官好,法官是百姓的贴心人”。
该院诉前调解以诉讼服务中心为平台,幅射到每个法庭。当事人来起诉时,由接待法官了解案情,若不损害当事人利益的,就做通起诉人的工作不要起诉,或者及时与被起诉人联系,将所争事实所涉法律规定讲透讲明,做好调解工作,让当事人不起诉也能解决问题。每年该院都会诉前调解纠纷数百起,这样既减轻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深受社会赞同。
庭前调解,诉中有为消不快。
“还好有法院为我们这些下岗职工作主,要不然我们这些股权真不知向谁要!”拿到调解书后,133名下岗职工总算松了一口气。2014年,该院受理了一起影响较大的133名企业改制职工诉分宜县驱动桥公司股权纠纷系列案,因被告驱动桥公司在收购原江西省分宜县驱动桥厂后,未与上述133名企业职工在证券机构办理股票变更登记,困此引发了该起群体性纠纷,在辖区内影响重大。该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全力以赴组织调解,并邀请相关部门的人民调解员和司法联络员参与调解,经多方努力,最终仅用10天时间就将这一系列案全部成功调结,充分保障了职工的合法利益,维护了社会稳定,同时也为这起声势浩大的群体性诉讼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5年来,该院在开庭前成功调解了一大批群体性案件,如县钤景星城小区和钤浒花园小区共125户拖欠物业费纠纷案,经承办法官明法析理、反复沟通,全部在庭前调解结案并自动履行;通过对县松湖一品小区71户业主诉被告分宜县城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系列案件的说法释理,促使该71件共计应付款10万元的案件也全部调解并自动履行,这样既保障了公开透明的市场价格秩序,又规范了县城房地产销售行为,获得全县群众的纷纷点赞。
庭中调解,诉讼甘为除积怨。
“原告,是否同意本案调解解决?”
“被告,是否同意本案调解解决?”
虽然开庭前已经召集当事人双方进行了十多次调解都未达成调解协议,但承办法官并未灰心。这起造成3死7伤的特大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系列案,如果不能调解结案,判决生效后一旦进入执行程序,因数额大很难执行到位,就会引发上访、缠访等多种不稳定因素,其后果不堪设想。休庭后,承办法官和合议庭成员,利用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去做当事人及其亲属的思想工作,讲法析理,权衡利弊,经多方努力,最终让当事人双方都开始让步,调解的希望已经燃起,承办法官抓住机会,乘胜争取,经过8个回合,终于让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这样既排除了当事人的怨气,又消除了各种不稳定因素,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交口称赞。
县政法委的领导啧啧称奇,“这么复杂且影响巨大的难案,是没有希望调解的,你们竟然调解成功了!奇迹!”
该院的调解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这与全体法官的调解韧劲分不开,与案结事了的责任感分不开,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分不开。多年来,该院为了做好调解工作,创新调解机制,拓宽调解渠道,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力量,让调解得民心,合民意,群众都能理解法官的调解,也能配合法官的调解,大调解格局也就真正形成了。
庭后和解,诉终皆为双方欢。
“张法官,我们夫妻和好了,今天来撤诉。”
“好哇!你们俩口子,以后要互相谅解,经常换位思考,性子不能太急,都让着点,就能和睦相处。”张法官一边给他们做撤诉笔录,一边提醒他们,关心之情溢于言表,成就之感露于脸庞。
很多当事人在开庭前或开庭中都不愿让步,总认为自己有理。一旦经过庭审,法官对证据进行了质证和认证后,当事人经反复权衡,加上承办法官继续做工作,往往就会豁然开朗,双方握手言和。该院通过对各类案件结案方式的分析总结,发现婚姻纠纷,邻里纠纷案件庭后和解的多,这些案件当事人大多是一时冲动或为争一口气而诉,只要找准症结,晓之以理,析之以法,就能达到和解的目的。因此就这两类案件,法官会多做劝导工作,尽量化解矛盾,让当事方握手言欢。正因为如此,该院的涉法涉诉上访率,几年来一直位居全省之后,真正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