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县法院成功办理首例适用保险担保的
财产保全案件
作者:分宜县法院 杨晓珍 发布时间:2016-05-04 10:3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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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近日,为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措施,降低涉诉债权人资产权益风险和保全成本,分宜县法院受理了首例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险担保的财产保全案件,依法强制将车某某商场铺位装修设施及其他物品进行了查封。这是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同意太平洋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试行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担保的通知下发后该院进行的首例由保险公司进行保险担保的财产保全案件。
2014年11月28日,李某租用车某某商场的六个展厅铺位用于开办超市,随后李某进场进行装修,但在李某装修临近完工时,车某某以“李某开办的超市摆放的物品可能超出楼板负荷”为由阻止李某继续装修,并将该六个展厅铺位再次出租给袁某某,袁某某组织人员进驻该铺位进行装修,对李某已装修的设施进行了覆盖,经三方多次协商未能达成协议,李某遂向该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李某以袁某某继续装修可能造成李某装修部分与袁某某再装修部分发生混淆,直接影响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由,向法院申请对车某某的六个商铺的装修设施及其他物品进行财产保全,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太平洋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为李某此次保全申请提供担保。该院于2016年4月26日做出裁定,依法查封了车某某铺位装修设施及其他物品。
据悉,该院还将积极探索,建立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互信机制,解决弱势群体案件审判、执行高难度与诉讼保全笔录低之间的巨大反差,有效减轻有保全需求的当事人的负担,鼓励当事人利用诉讼保全制度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预防和缓解“执行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