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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中院手机报第5期
2014年5月30日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彭师庆  发布时间:2016-04-29 10:46:07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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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督导组到市法院督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市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

●市法院:党组书记给干警上党课

●市法院举行习小芬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

●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座谈会在市法院召开

●市法院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

●市法院出台《意见》为改革创新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市法院:52条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建设

●淘宝店主“借”名售物被判侵权

●市法院2014年以来所获荣誉称号

【法院动态】

  ●省委督导组到市法院督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5月7日,省委第五督导组副组长许四星一行在市委第七督导组的陪同下至市法院,督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法院全体班子成员参加汇报会。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就活动开展以来的做法、初步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做了汇报。

  省委、市委督导组认真听取了汇报,查阅了活动台账、部分院领导班子成员的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对市法院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活动开展给予了充分肯定。许四星指出,市法院在学习教育、征求意见环节工作认真,组织精心,既有规定动作又有自选动作。征求意见、查找问题思路清晰,下了工夫,动了真格,各项活动开展顺利。就下一步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她要求:一是要对学习教育环节组织“回头看”、“补课”。二是要深挖细查“四风”问题根源。三是要把握好教育实践活动的节奏。

  ●市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5月7日,市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开展学习教育“回头看”,深入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市委第七督导组易牛生出席会议,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熊春安传达了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带头谈了自己在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中的体会和感受,并对照要求,深刻剖析了自身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及产生根源,提出了整改打算。其他党组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学习实际谈了心得体会,剖析了自身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

  ●市法院:党组书记给干警上党课: 5月23日,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以“强化为民意识,践行群众路线,切实解决‘六难三案’问题”为题,为该院全体干警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课上,熊春安围绕 “六难三案”问题的成因、危害性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八种解决途径:一是强化宗旨观念,提升服务意识;二是增强司法能力,提升服务水平;三是畅通诉讼渠道,强化便民利民;四是规范司法礼仪,做到庄重亲和;五是加强辩法析理,增进理解认同;六是坚持公正高效,提升审判质效;七是强化自律意识,严守工作纪律;八是强化廉洁意识,确保清正廉洁。

  ●市法院举行习小芬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全市法院干警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4月30日,市法院举行了全省首届“十佳人民法庭庭长”习小芬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出席报告会并讲话。全市两级法院200余名干警参加了报告会。

  习小芬同志是近年来新余法院涌现出来的又一先进典型,先后被授予“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荣誉。2013年,省高院又授予她全省首届“十佳人民法庭庭长”荣誉称号。

  熊春安作了总结讲话,他要求,全市法院干警要紧密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习小芬同志的先进事迹作为生动教材,迅速掀起向习小芬同志学习的热潮。

  ●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座谈会在市法院召开:5月15日,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座谈会在市法院召开。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夏克勤出席会议,抚州、赣州、吉安、萍乡、宜春、新余分管立案信访的中院领导及庭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法院汇报了各自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基本情况,对当前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存在的困难及今后工作的规划进行了剖析,市法院还介绍了网络在线诉讼服务中心各模块的功能,并现场演示在线立案、网上信访、文书查阅等模块的操作流程。  

  ●市法院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5月12日,市法院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和社区居民代表等30余人走进法院,零距离了解法院工作。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陪同并通报法院工作情况。

  应邀人员先后参观了办公楼一楼大厅、诉讼服务中心和第一审判庭,旁听了一起刑事案件的审理,并参加了座谈会。应邀人员对此项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特别是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司法便民、争先创优、干部队伍建设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希望此类活动能够形成长效机制,为群众提供一个认识法院、了解法院的平台,让更多的普通人走进法院。县、区法院亦于当日同时举行“法院开放日”活动。

  ●市法院出台《意见》为改革创新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5月26日,市法院出台了《关于为我市改革创新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意见》强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安全和谐稳定、优化创新创业的市场环境、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发展、促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促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创新、促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助推政府职能转变;努力延伸司法职能,落实司法为民举措、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司法建议工作、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为推进新余市改革创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市法院:52条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建设:为贯彻落实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推进会精神,推进 “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建设,近日,市法院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的实施意见》,从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6个方面对司法活动全过程公开的内容、方式、渠道作出了详细规定。

【案件报道】

  ●淘宝店主“借”名售物被判侵权:利用著名商标“以纯”的相似字眼,作为淘宝网店“宝贝”的关键搜索词进行宣传销售——近日,市法院就该起网络商标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淘宝店主周某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商标所有人郭某经济损失共计27000余元。  

周某于2011年10月注册了一家淘宝网店,在网上销售服装产品。为提高销量,周某遂将主意打到了知名品牌“以纯”身上。周某在自己的商品上标注“以纯版型”,以达到规避法律的效果。此后,周某的行为被“以纯”商标所有人郭某所知,郭某一纸诉状将周某告上法庭。

【荣誉展示】

  ●2014年以来,市法院先后被市委市政府等部门授予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先进集体、全市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先进单位、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节能减排先进单位、全市档案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普法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市直机关党建工作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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