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中院手机报第3期
2014年4月1日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彭师庆 发布时间:2016-04-29 10:3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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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工作会议召开
●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召开
●最高院执行局廉政监察员谭红到市法院调研
●市法院院长熊春安赴县区法院调研指导群众路线教育活动
●市法院组织干警开展红色教育和廉政教育
●市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集中学习会
●市法院干警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活动
●学雷锋日:市法院干警走进敬老院看望孤寡老人
●分宜县法官上门调解古稀老两口扶养纠纷获赞誉
【法院动态】
●全市法院工作会议召开:3月5日,新余召开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3年工作,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安排部署2014年工作任务。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传达了市委书记刘捷对全市法院工作所作的重要批示精神。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九根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全面履行职责,着力提高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三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提升法院队伍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召开:3月19日,市法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及全国、全省法院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全市法院2013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部署2014年工作任务,并对“作风转变年”活动进行动员。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庆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主持会议并讲话。
就做好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王庆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当前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形势上来。二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要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
熊春安指出,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上级反腐倡廉会议精神,着力抓好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做好如下工作:一是切实增强深化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是大力完善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管理。四是切实开展好“作风转变年”活动。五是坚持不懈地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六是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司法腐败。七是着力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最高院执行局廉政监察员谭红到市法院调研:3月25日,最高院执行局廉政监察员谭红到市法院调研指导执行工作并召开廉政座谈会。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及两级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参与座谈。
会上,两级法院就执行工作开展及执行人员配备、机构设置、工作制度等进行了汇报。谭红充分肯定了两级法院在执行队伍方面尤其是廉政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同时提出几点要求:一是切实抓好执行队伍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二是强化对制度的监督检查。三是坚决杜绝“三同”现象,防止腐败,切实保护好执行干警
●市法院院长熊春安赴县区法院调研指导群众路线教育活动:3月13-14日,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赴县区法院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对市中院及中院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
就活动的下一步开展,熊春安要求,一是切实增强法院干警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二是正确处理好开展教育活动与日常工作的关系,确保活动的每个环节、每项措施都指向明确、解决实际问题。三是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四是坚持开门搞活动,畅通民意沟通渠道。五是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转变司法作风。
●市法院组织干警开展红色教育和廉政教育:3月26日至27日,市法院全体干警在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的带领下,赴新余市罗坊会议纪念馆和新余委党校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红色教育和廉政教育。通过开展正反两次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强化群众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
【队伍建设】
●市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集中学习会:3月28日,市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出席会议并总结讲话,全院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党组成员、副院长宋小琴、郑军,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谢斐文,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傅选华及各部门负责人分别结合自身学习和工作实际,畅谈学习心得体会,查摆自身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熊春安总结讲话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要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司法作风要求,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二是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要深入分析产生“四风”问题的原因,从根本上解决法院队伍中存在的慵懒散奢、冷硬横推、案件久拖不决等损害法院形象的问题。三是严格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司法为民】
●市法院干警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活动:3月15日下午,新余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日活动在城南抱石公园举行。市法院选派数名法官参加宣传活动。据悉,当日法官向群众发放法制宣传资料3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人次。
●学雷锋日:市法院干警走进敬老院看望孤寡老人:“3.5”学雷锋日暨“3.8”妇女节前夕,市法院全体女干警及学雷锋小组成员在党组成员、副院长宋小琴的带领下,走进渝水区罗坊镇敬老院看望、慰问孤寡老人,与老人拉家常,帮助其打扫卫生。
【案件报道】
●分宜县法官上门调解古稀老两口扶养纠纷获赞誉:3月19日下午,分宜县法院钤山法庭的法官走进分宜县铁坑铁矿一户再婚老人家中,为古稀之年的老两口成功调解扶养纠纷,获得当地群众高度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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