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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中院:三个意识服务经济发展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邓俊明  发布时间:2016-03-15 09:22:27 打印 字号: | |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做好经济工作十分重要。为此,新余中院结合全国“两会”精神,以三个意识为经济发展服好务。

  树立大局意识,进一步找准法院工作服务的切入点。以高度关注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建立重点项目提前介入工作机制,组织审判人员深入重点企业调研,及时掌握企业司法需求,提前介入提供法律服务,增强审判工作服务和保障企业发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服务经济发展。坚持审务进企业制度,走访了解企业的司法需求,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对企业的合同签订、劳动争议、劳务用工、工伤认定等生产经营问题进行主动指导,帮助企业堵塞法律漏洞、抵御经营风险。同时,加强涉企案件的诉讼风险提示、判后答疑和以案释法工作,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信守合同、依法维权、尊重司法裁判。

  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在服务中体现法院工作职能。自觉地把法院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去部署、去推进,把支持企业发展、稳定企业生产经营放在突出位置,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及时、稳妥、有效地解决各种纠纷,在打击经济犯罪的同时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