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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创新工作机制 服务地方发展大局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邓俊明  发布时间:2016-04-02 17:31:23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创新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职能、狠抓执法办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确保了一方百姓的和谐稳定与平安,有力促进了全市的健康、平稳发展。

  一是加大民商事案件调解力度,积极妥善化解矛盾。据统计,2015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一、二审民商事案件7389件,审结6082件,同比分别上升40.9%和24.81%。全市法院依法审结婚姻家庭、继承、邻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类案件2309件,维护社会和谐。妥善审理涉农民工工资、职工工伤赔偿等劳动争议案件307件,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加大对违约、侵权行为的制裁力度,维护诚实守信的市场规则,共审结买卖、借款、建设工程、房地产开发等各类合同案件3533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保障创新发展,共审结此类案件9件。加大案件调解力度,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1367件,撤诉1116件,调撤率达44.57%。标的额达4000余万元的交通银行新余分行诉新余市鼎晟钢铁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得到妥善调处,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是严格依法惩治犯罪,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发展环境。据悉,在过去的一年里,该市法院共受理一、二审刑事案件989件,审结845件,同比分别上升22.86%和12.37%。通过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共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等犯罪案件177件306人。加大对涉毒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遏制其上升势头,共审结涉毒案件66件,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1人。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依法审理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28件35人,原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贺爱民等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药品、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行为,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黄小勇等11人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积极参加全市打击恐怖犯罪、防范处理邪教、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等专项治理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良好社会环境。制定全市法院及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开展轻案快速办理工作方案,稳妥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

  三是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行政审判既充分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严格进行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又积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合法行政行为依法维护并加大执行力度。据了解,一年来,全市法院按照“坚持合理审查,促进执法完善,依法规范撤诉,力求案结事了”的原则,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处理新机制,全面开展行政审判工作,较好完成了行政审判工作任务,2015年新收各类一审案件61件,其中中院7件(11月24日立案4件),审结3件,审结率为43%,二审案件18件,审结16 件,审结率 88% 。案件数较去年相比大幅增长,并成为我市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受案数最多的一年。 通过深入贯彻落实行政审判三项制度,依法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支持和监督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大行政协调力度,案件协调撤诉率达36.54%,推动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