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中院召开司法巡查工作动员大会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赵卫珍 傅惠君 发布时间:2016-04-13 1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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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4月13日上午,省高院司法巡查组在新余中院召开司法巡查动员大会,对司法巡查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省高院司法巡查组工作人员、新余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警、分宜县法院、渝水区法院院长参加会议。省高院司法巡查组组长、副巡视员何大新作动员讲话,新余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主持会议并代表党组作表态发言。
何大新简要介绍了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工作制度的建立、完善和发展,深入阐述了法院系统开展司法巡查工作目的和意义,并就此次司法巡查工作的主要任务、工作重点、方法步骤、时间安排、工作要求做了说明。何大新强调,此次司法巡查工作重点是了解2013年以来新余中院及辖区法院开展领导班子建设、司法业务建设、司法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希望全市法院干警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司法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配合巡查组开展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对巡查组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司法巡查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熊春安做了表态发言,对新余中院和全市法院认真接受司法巡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对待司法巡查工作。要站在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推动法院事业科学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司法巡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高院关于司法巡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确保司法巡查工作的正常、有序、顺利开展。二要端正态度,诚恳自觉地接受司法巡查监督。全体干警要按照司法巡查组的要求,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司法巡查组开展工作。要实事求是地反映法院发展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让司法巡查组全面掌握、真实了解实际情况。要自觉接受监督检查,诚心诚意接受司法巡查组的监督和指导,把接受监督检查的过程作为不断提高自身防腐拒变能力的过程,作为提高能力水平、推动和改进工作的过程。三要以司法巡查工作为契机,切实推动各项工作发展。对司法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要认真反思、举一反三,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实加以整改,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会上,省高院司法巡查组副组长、纪检组副组长郭伟组织对新余中院领导班子建设和班子成员自身建设以及司法业务建设和司法队伍建设的状况进行了民意测评和问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