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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积极构建青少年维权长效机制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邓俊明  发布时间:2016-03-14 17:16:28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维权岗建设,更好地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新余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构建青少年维权长效机制。

  成立少年法庭。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的特殊性,2015年,市法院成立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划定少年法庭案件审理范围,集中审理二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及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二审民事、行政案件,提升未成年人案件审判专业化水平,积极预防青少年犯罪。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把司法保护同刑罚处罚相结合,将审理案件、惩处犯罪、教育矫治青少年、综合治理融于一体。

  建立回访帮教制度。加强与青少年服刑的场所建立联系,实行“1+1+1”结对帮扶机制,由一名法官、一名社区工作者、一名管教人员组成,定期走访未成年服刑人员,了解未成年罪犯的改造情况,协助做好帮教、改造工作,对正在服刑的未成年罪犯进行回访考察。

  落实法制副校长制度。抽调在少年审判方面经验丰富的法官,到新余一中、新余长青小学等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就地以案讲法,使广大青少年学生激发了学习法律的热情和兴趣,使学生们学到了在课堂上没有涉及到的法律知识,学生们对一个具体犯罪有了更深入细致的了解。

  参与社会帮教体系建设。参与建立市、县、乡三级帮教网络,以妇联、教委、工会以及公、检、法、司为主要参与单位,共同参与上下联动的三级帮教组织。通过开展普法教育、法律咨询、关爱特殊群体等活动,让孩子们在社会关爱中茁壮成长。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