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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渝水:“微信”查询已生效裁判文书
作者:渝水区人民法院 刘宇星  发布时间:2016-03-18 09:51:32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3月15日,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展“微信”查询已生效裁判文书业务,在司法为民举措上做出了新的探索。此项业务开展后,立即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两天便有34件案件登记查询。

  据悉,当事人、律师、有关单位要申请微信查档的,要先在该院公布的微信号上索取相关表格,并填入申请人相关信息连同相关证明以图片形式发至查档微信号进行登记。该院收到申请后会在五个工作日内与申请人电话联系进行确认,确认后裁判文书将以图片形式发至申请人查档登记微信号。为保证档案安全,裁判文书发出后三个工作日案件会归还库房,若需再次查询,重新登记排期。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