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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强化四种意识 转变司法作风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邓俊明  发布时间:2016-03-17 08:26:38 打印 字号: | |
  为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作风,市法院以作风建设为抓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为目标,坚持公平正义这条主线,打造一支政治过硬、能力突出、作风优良的法官队伍。

  强化大局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作风建设是党和人民的要求,关系着法院整体形象和司法水平。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各项制度,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带头做,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制度落实,树立纪律严明、作风过硬良好形象。

  强化服务意识,促进审判工作。该院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和进校园等法律四进活动,定期到学校、村街,以案讲法,同时成立了2个对口帮扶小组,发挥干警的自身专业优势为精准脱贫工作和新农村建设贡献力量,提升法院形象。

  强化公开意识 ,倒逼司法公正。该院严格落实“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要求;新建诉讼服务大厅,设置电子触摸屏,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实现了网上立案,对官方网站实时更新,及时进行庭审直播,定期进行手机报推送,同时通过“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邀请各界代表参观法院、旁听案件和推进裁判文书全面上网,实现司法公开无缝隙、无死角、全方位公开。

  强化监督意识,改进法院工作。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从严治警,以学习教育为抓手,全面整改,院党组书记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主管为部门责任人,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民主监督,加强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联系,彻底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作风,提升工作效率,改进法院工作。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