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法院坚持“”四个注重化解执行难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邓俊明 发布时间:2016-03-01 08: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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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来,新余法院创新执行举措,坚持“四个注重”,案件执结率逐年提高,案件质量稳步上升。全市法院三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9335件,共执结7411件,执结率为79.39%,执结标的为19.38亿元,有力地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
注重为民执行
始终坚持为人民司法的理念,强化为民意识,注重为民执行,在执行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倡导和谐执行,坚持每案做到三个“一”,即和执行当事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交谈,和执行当事人所在村、组、社区领导、单位领导进行一次沟通、联系,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和解。
强化规范执行
依法规范执行行为,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调查和控制的力度。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立即采取申请人举证,法院主动调查以及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等措施全面开展对被执行人财产的调查。一经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便立即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规定执行法官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调查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给当事双方,确保案件的公开、公平、公正,并对当事人及案外人的异议及时进行听证审查,依法予以答复。坚决杜绝案件“久拖不执”、“暗箱操作”和“背后交易”等现象,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强化责任执行
执行工作直接涉及到当事人的财产权益,一直以来是涉诉信访案件的高发区之一,部分当事人当自己的权益难以得到实现时,常常通过信访的途径,给法院执行施加压力, 市法院对于生活确实困难的当事人,加强司法帮扶力度,积极向相关部门申请司法救助专项资金,以解决群众燃眉之急。据了解,2015年,市法院已为困难的当事人和信访群众提供司法救助48.5万余元。
强化服务执行
为优化当地经济发展,新余法院执行部门针对银信部门债务类纠纷高发、执行难的实际情况,开展了为银信部门服务的专项执行活动,针对农商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执行案件较多的特点,成立了专门执行小组,分别负责对信用社及邮政银行的案件进行执行,取得了良好成效,为化解金融风险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