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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并不适用于毒品犯罪
作者:分宜县法院 蒋文娟  发布时间:2016-03-10 15:39:07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近日,分宜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因毒品犯罪导致的离婚案件,而导致被告一而再再而三地陷入毒品犯罪漩涡的原因,竟然是“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的执念。

  杨某与妻子兰某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长大的好朋友,后情投意合、喜结连理。结婚后,两人一起打拼,先后做过金属、煤炭、餐饮生意,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经济条件好了以后,在朋友的鼓动下,兰某开始吸食起毒品来,导致好不容易积累起来的财富挥霍一空。为了以贩养吸,也为了从这个使她跌倒的毒品中获得利益,她决定铤而走险贩卖毒品,后因触犯刑法,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走到这一步的兰某也是悔不当初,在法院的调解下,很快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等相关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案件以调解离婚结案。

  法官提醒:毒品猛于虎,一旦沾染,必须想办法戒毒,切不可存在本案中兰某“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的愚蠢想法,在毒品犯罪的深渊中越陷越深,导致家庭破裂,子女受伤。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