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三种意识 为公正高效司法提供廉洁屏障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邓俊明 发布时间:2016-03-03 16: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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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2月29日上午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管党治党责任,努力创新标本兼治的防腐惩腐机制,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进一步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司法不正之风和司法腐败问题,为公正高效廉洁司法创造良好政治生态,提供有力纪律保障。
要强化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我们这么大一个政党,靠什么来管好自己的队伍?靠什么来战胜风险挑战?除了正确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外,必须靠严明规范和纪律。我们提出那么多要求,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光靠觉悟不够,必须有刚性约束、强制推动,这就是纪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是要靠严明纪律。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把“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作为第一篇章。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既是对管党治党基本规律的深刻洞察,也是对管党治党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反腐倡廉首先是要严明纪律,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通过纪律约束切实抓好法院系统的反腐倡廉公证,为人民法院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人民法院依法履职树立廉洁屏障。
要强化主体意识和监督意识,切实把法院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抓紧抓实抓好。机关各级党组织要牢记主体责任,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时刻不能忘记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责任,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抓好机关党的建设,真正为反腐倡廉当好表率做好示范。要深刻理解、正确把握“高线”和“底线”的关系,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守住纪律规矩“底线”,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要深刻理解、正确把握纪律和法律的关系,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不可逾越的底线。要深刻理解、正确把握信任和监督的关系,牢记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管就是厚爱,坚持严字当头、敢抓敢管,实现监督全覆盖。要深刻理解、正确把握正人和正己的关系,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己,坚持严格执纪,加大正风肃纪力度。要深刻理解、正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坚持治“病树”,拔烂根,对有错误、有缺点的同志,早提醒、早纠正,决不能听之任之,决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执纪问责,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司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违纪问题,坚决防止“灯下黑”。
要强化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坚持防微杜渐。法院的反腐倡廉工作不仅要注重公众的参与监督,也需要强化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坚持防微杜渐,当然最关键的是法院自身要有忧患意识、危机意识,要通过苦练内功、内强素质不断提升法院自身发展的依法履职能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正义的温度、司法的温情。要通过大力加强法院自身队伍建设,加强教育不断提高干警的理论素养、法律知识、生活经验;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干警的裁判能力、裁判方法、裁判艺术,职业经验训练和积累;加强警示不断提高干警的廉洁、抗腐拒变的水平和能力。通过强化危机意识、忧患意识,不断为人民法院公正司法提供廉洁的政治生态,推动人民法院反腐倡廉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