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作简报
新余渝水:立足审判工作 打造绿色法院
作者:渝水区法院 刘宇星  发布时间:2016-03-03 16:38:40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1月19日,《人民日报》第14—15版公布了《全国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赫然在列,这是江西省唯一一家基层法院上榜。一个小小的基层法院,是怎样获得这样的荣誉呢?带着这样的疑问,记者走进了渝水区法院。

       制度先行宣传到位  提高干警节能意识

  一到该院办公大楼门口,印入眼帘的便是“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碧水蓝天”一行大字,走进办公大厅,电子显示屏反复播放该院制作的节能减排主题宣传片,不光如此,该院还在办公大楼醒目位置张贴了“节能有道,节能有德”宣传画,在每个办公室都张贴了节能温馨提示纸条,在电梯门口张贴“上二下三,走出健康”小铁牌。在食堂醒目位置张贴了“剩饭停,光盘行”、“光盘光荣,利国利民”、“少盛不剩,节约光荣”等节能宣传画。

  “我们就是要营造这样的气氛,让每位干警和来法院办事的群众意识到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提醒每位干警和群众时刻注意自己的行为”,该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全国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获得者黄卫这样对记者说到。

  据悉,该院自2012年一搬迁审判大楼就重新修订了制定了《节能管理制度》、《关于建设节约型机关的实施意见》、《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接待工作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信息化设备管理制度》等等,并且根据“八项规定”等要求及时进行完善。严格各项工作流程,从制度上加强对节能减耗工作的管理、督办。院党组多次召开会议,听取节能减耗情况专题汇报,并进行认真细致地研究部署,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具体措施。

     立足审判提升技术  努力减少各项损耗

  在节约用电上,该院更新了部分老旧耗能的信息化设备,在硬件上减少能耗。该院建设了数字审委会系统,减少审批环节和纸质文件的印刷、流转。在全省基层法院率先建设了案件节点短信发送告知系统。对照明设备进行了更新,推广使用了一批节能照明灯具和办公设备,严厉控制采购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能耗设备和产品,严格控制新增用电设备。公共照明安装了“声光控”开关,最大限度的节约用电。该院还安装中央空调控制软件,严格控制空调开启时间,确保办公室使用空调温度夏天不低于摄氏26度,冬天不高于摄氏20度。

  在节约用水上,该院在食堂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机关饮用水采用自运行净化设备,减少了能耗和经费开支。全院全部采用节水型生活器具,在诉讼服务大厅安装9个感应水龙头。利用中水贮水池回收利用雨水。对用水进行分户计量,分别安装办公楼、食堂、绿化和单位总水表,严格控制用水量,对水表定期组织维修。采用绿化喷灌、安装透水砖节约用水。

  为减少油耗,该院为全部车辆安装了GPS定位系统,运行实行GPS跟踪监管,并定期对GPS系统进行检查,确保正常运行;每晚19:00对公车入库进行登记,防止公车私用;实行一车一卡,维修费和燃料费实行专项管理,维修项目先报批审核后才维修,燃料费以行使公里数核定;坚持规范行驶、按时保养,减少车辆部件非正常损耗,努力降低车辆油耗和维修费用支出。

     辟蹊径开发新能源  大力提倡绿色消费

  为积极开源节流,2015年,该院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由新余市发改委投资花费120余万元建设了0.2兆瓦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目前项目已完工。该项目利用屋顶面积约为2000平方米,预计每年发电20万度,占我院全年用电量近45%。该项目2015年8月3日竣工使用,至2016年1月25日累计发电67600度,缓解了该院的用电负荷。

  该院还加强食堂管理,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用品,用能循环利用的毛巾和餐巾代替纸巾。与新余市再生资源公司签订协议,对废纸、废塑料、废旧电子产品、废电池、废旧机电设备等进行处理和回收。每天由专人将餐厨垃圾运走,单独进行回收。

     狠抓监督严禁浪费   严格杜绝“跑冒滴漏”

  该院的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话机等设备,能共享的一律实现共享,提高办公设备利用率;对办公用品采购实行定点采购,大宗办公用品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制度。

  该院还积极提倡使用钢笔书写和双面使用纸张,尽量减少圆珠笔或其它一次性签字笔使用;尽量减少使用一次性纸杯和瓶装饮用水;推行电子政务。充分发挥网络作用,减少纸质文件印制。推行使用电子无纸化办公,尽量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减少重复打印次数。

  为杜绝“跑冒滴漏”办公室无人或下班离开办公室要关闭用电器材和办公设备,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停,杜绝跑、冒、漏、滴和长明灯、长流水现象。禁止干警在宿舍内使用各类电炉、电炊具。为空调机组、照明设备安排专门维修和巡视人员,确保正常运行,发现有干警未关灯、空调、电脑现象,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做到无人不开空调,不开窗使用空调,并规定每天少开1小时。设置了3个中央空调、1个照明、2个动力、1个机房共7个电表,每季度由专人负责抄表,并分析电耗数据。要求保安人员在干警下班后及时检查、关闭所有用电用水设备设施。

  “节能减排是我们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作为一个基层法院,做好这项工作也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一个重要体现,今后我们将常抓不懈,立足审判工作,争取节能减排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最后,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郎道民对节能减排工作信心满满。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