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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法院刑事审判庭荣获2015年度“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作者:渝水区法院 刘宇星  发布时间:2016-02-25 14:39:18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近日,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名单出炉,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榜上有名。

  近年来,渝水区法院在上级法院正确指导、渝水区委的坚强领导、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下,坚持宽严相济原则,规范量刑,依法一审审结案件467件,严厉打击影响社会安全感的犯罪。严厉惩处非法传销、集资诈骗等经济领域多发性、涉众型犯罪,保障市场经济秩序;创新未成年人审判机制,积极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切实帮助失足青少年回归社会、改过自新。审结全市首例污染环境案件、食品安全等社会关注度高案件,依法严惩了排放重金属超标废水的3名被告人、收购贩卖病死猪肉的11名被告人。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业务交流,共召开刑事审判联席会议4次,就严格刑事证据标准与诉讼程序等就诸多法律及实践问题达成一致,促进了刑事诉讼整体水平的提升。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