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K粉当贺礼 非法持毒被判刑
作者:分宜县法院 谢祖和 张军娜 发布时间:2016-02-23 16: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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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为庆祝儿子诞生,竟然购买大批氯胺酮(俗称“K粉”),准备用来招待有共同爱好的“朋友”。2016年2月2日,江西省分宜县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黄骏君有期徒刑五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系货车司机,经常会与“朋友”在一起吸食氯胺酮。在一次开车送货到广州的时候,被告人在当地结交了一个绰号“强仔”的,并知道“强仔”有渠道获得氯胺酮。2015年7月,被告人的妻子即将临盆,为此被告人决定用特殊的方式庆祝一下,就与“强仔”取得了联系,在谈妥价钱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强仔”订购了一批氯胺酮,并约定在分宜县城进行交接。本地警方在获得线索后,即安排了设卡拦截,准备人赃并获。由于被告人强行驾车冲卡,现场抓捕未果。侥幸逃脱后的被告人,将刚到手的装有氯胺酮的盒子,顺路扔在一居民楼前的树下。事后,被告人遗弃的盒子被附近居民发现,并移交警方,经称重起获氯胺酮达1.5公斤。被告人也在家人的劝说下,向警方投案自首。
本案涉及的氯胺酮数量大,而被告人到案后交待,其只是用于招待“朋友”,经警方侦查也没有证据显示被告人是在贩卖毒品。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虽然被告人大量购买毒品存在贩卖的可能,但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并结合现有证据,只能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由于被告人自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综合本案案情及被告人的悔过表现,法院一审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判后思考:毒品危害,社会公知。随着社会的发展,便捷的交通网络为人们出行提供了便利,也为毒品的快速流转提供了可能。笔者所在的中部丘陵小县城,从直线距离上而言是远离毒品产地的,也不位于传统的毒品流转交通网络上,但近年来涉毒案件却屡屡发生。毒品犯罪,既是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刑事案件,又会严重危害人的身心健康。本案中,被告人本来有一个收入稳定的职业,但长期吸食毒品的经历,不仅为此花费了大量的金钱,而且逐步形成了异于常理的思维模式,竟然动了用毒品当“礼品”来招待“朋友”的歪念头,最终要受到刑罚的制裁。可见,毒品犯罪的确害人害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