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法院:“六注重”做好普法,推动法制宣传
作者:渝水区人民法院 周敏 发布时间:2016-02-03 09:5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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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近些年来,渝水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法制宣传工作,在认真履行审判职责,促进司法公平正义的同时,拓展思路创新形式,不断丰富法制宣传载体,深入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法制教育和宣传效果。
一是注重发挥巡回审判作用。发挥审判职能优势,主动开展巡回审判,通过将法庭搬进乡镇政府大楼、家门口开庭、物业纠纷案件社区审理、现场执行等方式,寓教于审、寓教于判、寓教于执,审结一案,教育一片。在做好审判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注重以案释法、庭审说法,主动向群众阐释法律知识,扩大巡回审判教育覆盖面和实效,实现了巡回审判普法教育目标。
二是注重加强法治宣传工作。积极、主动开展各类法律宣传活动12次,组织法官参加全市“综治集中宣传日”活动,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人民法庭法官利用乡镇赶集日深入乡镇进行普法宣传,散发法律宣传资料近3200余份,现场为群众解答法律难题570人次。
三是注重青少年普法教育。开展“与法同行、健康成长”志愿者活动,组织37名青年法官和5名法制副校长通过以案说法、讲授法制课、召开法制主题班会等方式送法进校园21次。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今年以来,共到渝水一中、珠珊、鹄山、姚圩、水北等地学校开展“与法同行、健康成长”志愿活动12次。
四是注重与其他行政机关单位的沟通协调。为有效防止行政纠纷的发生,努力构建和谐行政关系,渝水法院积极走访行政机关,宣传新行政诉讼法,促进依法行政;与法制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就行政审判工作与政府法制工作增进沟通了解;积极开展司法建议工作,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和风险防范,通过主动加强与被建议机关的联系沟通,了解反馈意见和落实情况,提高文书的针对性和规范性。给计生工作人员授课,促进依法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给陪审员上课,召开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有力推进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建设。
五是注重利用大众传媒进行法制宣传。选择典型案例,通过报刊、电视台、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载体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增强其法制意识;鼓励干警积极向报刊、电台、电视台投法制宣传稿件,今年发表信息、宣传、案例、调研文章等共计496篇(含一稿多投);通过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全年共随机抽取332件案件进行直播,共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和本院官网同步公布裁判文书1770份,全面提升法院工作透明度,以司法公开推进法制宣传作用。
六是注重开展“四进”服务。积极响应市委、区委法治渝水建设、“五大活动”精神,院领导带队深入走访企业,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向企业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为企业提供优质司法服务。积极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网格化管理结对帮扶工作”、“四进四联”、“连心”工程活动,院长带队对帮扶社区进行走访调研,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