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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医生帮助他人非法终止妊娠获刑三年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谢卫兵  发布时间:2016-01-21 16:57:49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我国现在男女性别比例失调,国家明令禁止非法终止妊娠,然而却有人为了利益铤而走险,帮助他人非法终止妊娠。近日,新余中院对该起案件进行了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认定认定被告人李冰犯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4年4月上旬,被告人李冰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擅自为被害人傅小英进行终止妊娠手术,引起子宫大出血,造成子宫切除。经鉴定,傅小英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七级伤残的后果。2013年7月至2014年3月,李冰还先后为刘梅等十余人非法实施终止妊娠手术。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冰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擅自为十余人进行终止妊娠手术,致其中一人重伤二级,伤残等级为七级,其行为构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综合上述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以上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