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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扣大局 突出重点 依法履责
——2016年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亮点解读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1-21 15:01:59 打印 字号: | |
  1月20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熊春安向市八届人大七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报告显示,2015年全市法院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共办结各类案件9761件,同比上升21.09%,为建设平安新余、法治新余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键词:全国文明单位

  文明创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单位的管理水平和人员的综合素质,市法院始终把文明创建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摆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

  2012年以来,市法院按照“夯实三个基础、履行三大职能、强化三项建设、突出三大品牌、开展三项活动”的总体思路,积极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干警素质、工作作风、法院形象得到明显提升。2015年2月份,在中央文明委组织的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评选表彰活动中,市法院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这既是对市法院文明创建工作的肯定,同时也是一种鞭策,市法院将以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抓手,继续巩固“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不断迈向更高水平,进一步为助推平安新余、法治新余建设凝聚强大精神动力和道德资源。

  关键词:案件数“破万过千”

  2015年,在社会转型、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下,全市法院收案数和结案数均创下历史新高,全市法院收案数首次突破万件,市法院收案数首次突破千件。具体而言,全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2243件,结案9761件,同比分别上升36.47%和21.09%;其中,市法院受理1601件,结案1037件,同比分别上升74.02%和32.27%。

  面对这一审判新形势,全市法院多措并举,积极挖潜聚力,解决案多人少矛盾。一方面,切实强化审判流程的常态化监控,通过量化考核,构建有效的约束机制与激励机制,进一步推动司法资源的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另一方面,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积极选派干警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法官司法技能。同时,以“三大平台”建设为契机,加强审判流程管理信息化建设,对各项指标实时跟踪,及时催办、督办、提前预警和通报,有效杜绝程序拖延,提高办案质效。

  关键词:破产重整

  2015年,面对经济下行带来的发展新常态,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为全市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破产程序是用法律手段让企业去芜存菁、除旧革新,破产审判对调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促进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在完善企业优胜劣汰竞争机制、优化社会资源配置、调整社会产业结构方面。在2015年,市法院妥善审理了新余泰耐克、赛维LDK、升阳光电等一系列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化解了大量银行不良资产,有力推动了资产盘活和资源释放,从而在破产审判方面实现了“破中有产”的良好效果,努力为全市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提供高效的司法服务。

  关键词:轮岗交流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对法院党员干部人事流转机制及自身能力培养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这一新的大背景下,2015年,市法院切实加强干部轮岗交流,实现“以岗育人”,共调整中层正职干部11人,占全部中层正职干部的50%以上,所有业务庭庭长均交流换岗。通过交流轮岗,一方面打破了人才流动的僵局,有力激发了干部队伍活力,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党员干部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尽快成长为业务钻研的多面手,同时,也进一步落实了廉政体系建设要求。

  关键词:院、庭长办案

  院、庭长办案,一方面顺应了司法体制改革的发展趋势,体现了院、庭长全面依法履职的担当精神,另一方面也能够积极引领其他法官规范司法。为此,2015年,市法院制定了相关文件,完善细则,进一步强化院、庭长办案制度,推进院、庭长办案制度化、常态化。市法院院长、副院长率先垂范,开庭审案。全市法院院、庭长参与办案3009件,有力推动了全市审判工作的开展,极大地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同时通过深入司法一线,领导干部也能更准确地把握审判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提高顺应群众司法需求的能力。

  关键词:规制内部人过问案件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进步,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不断增长,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利益冲突以司法诉求的方式集中到人民法院,使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越来越多、案值越来越高,一些“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也时有发生。

  为此,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制定下发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收到文件后,市法院认真学习贯彻,迅速部署开展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查处法院工作人员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请托过问案件、说情打招呼、打探案情、转递涉案材料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对法院工作人员因履行职责过问案件和批转、转递涉案材料的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同时,要求对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因履行职责过问案件情况必须全程留痕,通过一系列制度规范,进一步强化了对审判权运行的硬性制约机制,切实提升严格公正司法水平。

  关键词: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面对“执行难”这一老问题,必须借助高科技进行新创新,其中,执行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是构建和完善大执行格局的重要抓手和平台。

  2015年,市法院开通了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实现全国范围内存款信息的查控、冻结、扣划。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将2317名失信被执行人录入最高法院名单库,并利用报刊、网络、公交车电视、繁华路段的电子屏等媒介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切实推动了执行工作机制的优化升级,一方面,通过“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大幅度节省了时间和人力物力成本,提升了执行工作效率,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另一方面,通过网络化方式予以查控,向相关单位提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并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将成为常态,执行联动威慑机制进一步健全。此外,通过信息化查控,有效提升了执行工作的公开化、规范化,最大限度地避免了人为因素对执行案件的干扰,消极执行、违法执行现象将得到切实遏制,有力推动了廉洁执行工作机制建设。

  关键词:未成年人保护

  未成年人心智发育不成熟,对自己行为的理性控制能力不足,因此,我国法律体系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并在审理程序上作出了保护其合法权利的一系列特别规定。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的特殊性,2015年,市法院成立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集中审理二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及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二审民事、行政案件,提升未成年人案件审判专业化水平。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把司法保护同刑罚处罚相结合,将审理案件、惩处犯罪、教育矫治青少年、综合治理融于一体,同时,切实强化对判处缓刑、管制的未成年犯和刑满释放的未成年人的回访帮教工作,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全年共回访未成年人12人。此外,积极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邀请在校学生来院旁听庭审,加强法制宣传力度。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