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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分析信息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蒋欢  发布时间:2016-01-21 14:48:45 打印 字号: | |
  市法院分析信息工作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来源渠道不流畅,协作机制有待完善。法院工作中,能够及时掌握信息一手资料的部门主要各个审判执行业务部门。业务部门则占有并掌握着其他部门不可能得知的案件信息资料。所以在实践中,法院信息的采集,很大程度上依赖在一线业务部门的工作人员提供的现场信息、动态信息、调研信息。但是由于没有自上而下的信息流程管理机制,导致各部门信息报送工作积极性不高,信息报送渠道不畅。办公室、研究室工作人员信息采写技巧丰富但苦于素材匮乏而无米下锅,业务部门人员忙于办案,写作积极性不高、信息采写技巧掌握不够,而未能挖掘高质量信息。二是动态信息、现场信息的浅层次信息多,反映情况类和问题建议类的深度信息少,导致信息题材狭窄,挖掘深度不够,高质信息,精品信息少。三是信息队伍后继乏人,队伍建设较为薄弱。在法院采、写、编信息的绝大部分出自办公室、研究室等文字材料部门的工作人员,即集中在几个笔杆子手中。主要是这些部门配备专职信息员,不承担审判任务,文字驾驭能力较纯熟,但是往往缺乏第一手的信息素材。而各个审判业务部门虽然均配备了专职信息员,但因承担较为繁重的审判执行任务,信息采写的时间和精力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缺乏文字能力的磨练,抓不住信息要点,而不愿写、不会写。一旦笔杆子调出办公室、研究室等部门,信息采编工作将出现滞顿,后继无人。

  对此,该院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建立通畅的信息采编渠道,改单兵作战为团队协作。信息工作仅靠几个人或个别庭室是不可能做好的,如要形成整体合力,就必须建立畅通的信息报送网络渠道。应把信息的触角延伸到机关各庭室,领导干部、法官和工作人员,发挥法院各部门的整体合力,通过各部门和干警的积极参与,使信息编报从题目拟定、素材挖掘、分析加工到审核签发、输送传递等各方面都做到有序运转。同时,从事信息工作的人员还应加强与与各部门信息员的联系沟通,确保重要信息不被漏报或迟报。二是切实抓好信息员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信息队伍。要把从事信息工作的人员配齐、配强,把信息工作岗位作为培养干部、锻炼干部的地方。同时,要为信息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从事信息工作的同志,也必须加强自身的学习,成为这个专业的专门人才、行家里手。要引入竞争机制,定期研究分析信息采编规律,摸清上级信息部门采用信息的套路、手法和重点,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精、人精我新。 三是建立定期培训交流制度。采取定期业务培训、组织邀请上级法院和同级法院中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的专业人士集中讲课培训,派人到上级单位跟班学习等方法,定期对从事信息工作的干警进行写作培训或组织交流学习,提高专职信息工作人员的写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之后再由专职信息工作人员对其他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通过“以一带十”提高整体写作水平。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