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走上歧路 砸车盗窃终获刑
作者:分宜县法院 马琪琪 发布时间:2016-01-20 11: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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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小小年纪不学好,伙同他人盗窃终获刑。近日江西省分宜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参与盗窃案件,被告人严某霖(16岁)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上缴国库。被告人严某瑶(18岁)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上缴国库。
2015年5月5日,被告人严某霖与敖某(另案处理)在分宜县保健巷,砸开被害人李某灰色现代轿车盗走现金人民币20000元、香烟软中华1包、极品金圣7包,被告人严某霖从中分得2200元。在尝到甜头后,被告人严某霖伙同严某瑶,采用撬车窗、砸玻璃、踹门把手等方式多次在分宜县城实施盗窃作案,涉案金额价值21164.5元。2015年5月27日凌晨,公安巡逻民警在分宜县某宾馆附近将二被告抓获归案。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严某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窃取他人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211164.5元,数额较大;被告人严某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构成盗窃罪。被告人严某霖在犯罪时尚未满十八岁,应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被告人严某霖、严某瑶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