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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三种意识 坚定不移推进司法改革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邓俊明  发布时间:2016-01-20 08:16:41 打印 字号: | |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13日至16日在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调研时强调,要认真总结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增强改革信心决心,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在加强顶层设计的同时,鼓励各地大胆探索,走出中国特色司法体制改革之路。(中国法院网讯1月17日)

司法改革是一项攸关人民司法事业发展的长远大计,是保障人民群众能否享受到优质高效司法服务的关键所在和根本所系。司法改革是一项顶层设计的系统工程,是为达致司法理想图景而展开的法院内部的自我革命,因而必须强化全局意识、理想意识和人本意识,增强改革信心和决心,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改革。

坚定不移推进司法改革必须强化全局意识,牢固树立系统思维,注重统筹通盘考虑。司法改革是一项自上而下,顶层设计发起的系统性改革工程。强化全局意识,树立系统思维,将司法改革放置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的大局中予以全盘考虑。必须坚持立足基本国情和遵循司法规律有机结合,坚定不移推进人民法院改革,着力破除影响司法公信力的体制机制障碍。密切关注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标准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更好地维护和实现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改革中有更多获得感。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法官员额制、人民陪审员制度、涉诉信访等改革举措,进一步完善立案登记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

  坚定不移推进司法改革必须强化理想意识,牢固树立改革创新理念,注重开拓进取。当前司法改革已经全面铺开,改革进入深水区和利益深刻博弈阶段。司法改革进入全面铺开、攻坚克难阶段后,改革面临的阻力会更大、遇到的困难会更多。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干警要凝心聚力、开拓进取,在改革的过程中,新旧体制、新老观念的碰撞、磨擦不可避免。必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既要接地气又要有理想,以辩证的思维、改革的方式、开放的胸怀,努力推出顺党心合民意、顺国情合规律的改革举措。本着对人民司法事业高度发展,保障人民法院持续健康发展的理念,强化理想意识,坚持改革理想,不达改革目的誓不罢休的精神,绘制改革的理想图景,严格按照理想方案确定的图纸设计和施工。

  坚定不移推进司法改革必须强化人本意识,牢固树立服务理念,注重关键性服务细节,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司法改革必须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任的高度、深度予以推进。司法改革的本质是改进服务,通过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高涨的司法需求和渴望的品质司法;通过为法官执法办案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切除和阻断影响审判质效的关键性服务细节,提升司法质效。司法改革是为法官顺利执法办案创造便利条件的,三年为法官服务的;从根本上说是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的司法需求服务的。因而要达致司法改革的目标和理想图景,必须必须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坚持严格公正司法,通过改革司法的关键性环节和服务阻断因子,以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更好地保障和服务民生。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