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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的三重价值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邓俊明  发布时间:2016-01-09 15:42:14 打印 字号: | |
  人民陪审制度是一项让普通公民参与司法审判的司法制度。让基层群众参与司法、见证司法、监督司法的最直观的表现就是体现司法民主的人民陪审制度。人民陪审作为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具有司法民主、法制教育和司法改革等三重价值。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人民陪审制度。人民陪审制度的完善应以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法治精神为指引,以陪审制度的推进司法民主价值、加强司法宣传价值、保障司法改革价值全面实现为目标。

  人民陪审制度具有司法民主的价值。人民陪审的制度设计能够有效地让最广泛的群众参与到司法过程中来,是一项体现人民当家做主的司法制度设计。人民陪审让群众参与到审判活动,祛除法官的职业偏见和专业思维定式;通过分享法官的审判权,平等参与开庭与案件合议,防止法官擅断;通过直接参与司法活动的过程,亲历庭审对事实的查明和判决的证成。有助于公众了解司法运作的过程,理解司法,监督司法,进而提升司法公信力。

  人民陪审制度具有法制教育的价值。通过陪审制度的设计,让司法能够有效接纳普通群众参与审判活动,消解和吸收民众对判决的不满和误解,系一直直接性的法制教育。美国总统林肯曾经说过,法律是裸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法律是对最低限度道德的确认和保护,而通过陪审案件,公众以陪审员的身份参与案件审理,以普通人的道德良知和朴素正义观发表对案件的理解,是一种较好的直接性普法形式,能让社会公众形成对法律和裁判服从、尊重乃至信仰的道德自觉、理念自觉,有助于公众树立法治信念,培育健康的法治文化。

  人民陪审制度具有保障司法改革的价值。改革是一项永无止尽的事业,只要人民群众对正义的需求还存在,司法改革的脚步就不会止步不前,而吸纳人民群众参与司法事业建设的人民陪审制度就具有完善和改进的空间。人民陪审制度随着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和正义的渴望变化而变化。完善人民陪审制度既是人民陪审制度发挥其价值的逻辑必然,亦有助于推进法院庭审方式改革,为司法改革注入源动力。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