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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酒后无证驾驶致三死五伤
作者:分宜县法院 刘毅炜  发布时间:2016-01-06 09:48:36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酒后驾车引发交通事故已经常有发生。江西分宜县有一未成年男子不仅酒驾,还无证超载驾驶,以致造成3死4重伤1轻伤的严重后果。近日,江西分宜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交通肇事案件,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被告人王某某与2015年1月24日晚上20时30分许,酒后无证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超限搭载9人,在分宜县某乡行驶途中发生侧仰翻,造成车辆受损、全车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其中,一人当场死亡,两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四人损伤程度均达到重伤,还有一人损伤为轻伤。经勘验现场,被告人王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王某某在案发时未满十八周岁,且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真态度较好,案发后被告人及其家属积极赔偿各被害人及其家属的经济损失。为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诉判决。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