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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送锦旗感谢法官“公正执法、为民服务”
作者:渝水区人民法院 管东长  发布时间:2015-12-25 08:10:16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12月4日下午,当事人陈某某捧着一面印着“公正执法,为民服务”的锦旗,送到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管东长手中,感谢办案法官公正、高效办案,为自己挽回损失。

  今年6月份,管东长法官受理了原告陈某与被告丁某、周某等人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被告丁某、周某将其承包的某小区2#楼的土建、安装工程转包给陈某施工,陈某组织人员施工,2009年3月28日该工程验收合格,被告支付了陈某部分工程款后以各种理由未再支付,从2011年起原告曾二次起诉被告要求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因双方对工程未办理结算,工程款需交由鉴定机构鉴定,而陈某又无法负担数万元的鉴定费,无奈陈某均撤诉。现陈某再次起诉,承办法官审理该案后,深知陈某的困境,认真研究相关法律规定,利用双休日跑书店翻阅大量建筑学、工程造价等相关专业知识,经过反复核算,严格根据双方合同约定,依法确认被告拖欠工程款为15.9万元。由于承办法官付出的大量工作,避免了该案启动司法鉴定,解决了当事人无法交纳巨额鉴定费的困难,致使一件历时四年的案件得到解决。该案的处理即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提高了司法效率,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判决后,陈某为管东长法官所付出的辛勤工作而感动,向法院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