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入户盗窃又抢劫 数罪并罚获重判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何强 发布时间:2015-12-10 14:4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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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1989年出生的被告人吴某,曾因犯盗窃罪三次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其不知悔改,又因犯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4月1日,被告人吴某窜至本市珠珊镇被害人刘某家中行窃,当日下午6时许,吴某在刘某家中窃得五个苹果及三盒伊利牛奶准备逃离之时,被正好回家的刘某撞见。吴某为了抗拒抓捕,用手朝刘某脸部打了一拳,随后向屋外跑去,后被闻讯赶来的邻居等人抓获。经鉴定,刘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另查明,吴某还曾两次入户盗窃他人财物。
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被发现后,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同时其还曾两次入户盗窃,其行为又构成盗窃罪,应数罪并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