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严以用权”要求 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傅惠君 发布时间:2015-11-30 08: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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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11月27日,市法院党组中心组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三专题第二次集中学习会,重点围绕“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就如何依法用权、谨慎用权、阳光用权、公正用权,强化对权利监督”主题开展学习研讨。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市法院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参加集中学习。
会上,集中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摘选)、《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选编》、《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政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中共新余市委关于开展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政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及省委、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精神等内容。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谢斐文,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傅选华,党组成员、执行局长陈日新等围绕会议主题作了中心发言。
熊春安在总结讲话中强调,人民法院是国家司法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职责,依法严格行使审判权、执行权,对于法院、法官来说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要深刻理解“三严三实”的深刻内涵,认真落实好“严以用权”要求。一是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要充分认识权力的来源和性质,时刻牢记我们手中的审判权、执行权都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群众谋利,为公共利益服务,而不能用来谋取个人私利。要心存敬畏,正确对待和行使权力,切实解决好“为谁用权,如何用权”的问题,始终坚持为民、公正司法。二是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要明确权力的界限,严格依照宪法法律履行职权,落实审判权力清单和办案责任制,严格执法、秉公用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时刻绷紧依法用权这根弦,不因案件增多而放松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制约,对个别法官不严格依法依纪履职的行为要坚决加以纠正,严防权力滥用,损害司法公正。三是要为官有为,敢于担当。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要对照年初的制定的工作目标,查漏补缺,按时按要求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要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强化均衡结案,大力提升结案率。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提振干警精气神,团结带领部门干警完成好全年工作任务。四是要始终坚持廉洁司法。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断强化对审判权运行的制约监督。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加强廉政教育,认真汲取身边违法违纪典型的经验教训,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筑牢反腐倡廉底线。五是要自觉接受监督。要深入推进阳光司法,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要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坚决克服设障逃避监督的行为,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