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误会诉法院 法官详言解心结
作者:分宜县法院 蒋文娟 发布时间:2015-11-18 10:24:16
打印
字号:
大 |
中 |
小
新余法院网讯 2014年7月,家住分宜的习乐生跟随同是分宜人的老乡姜乔生到老姜在福建南平承包的工地务工,工程完工后习乐生仅拿到3350元工资,余款3000元姜乔生一直拖延未付,故习乐生起诉至法院。
近日,承办法官审理了此案,在习乐生提交的两份证据看出了端倪,两份貌似一样的领条,都是由福建老板开具的,不同的是其中一张有姜乔生签字。经过详细询问,姜乔生说当初领钱的时候,习乐生以及其他人都只领了一半的工资,剩余一半约定年后付清;现如今除习乐生之外的其他人都领了另一半工资。至于习乐生的另一半工资,福建方财务上的人说习乐生在工地那边签字了两张领条,领了两笔钱,工地已经不欠他的钱。福建方的人说得信誓旦旦,承办法官特意将手机扬声器打开,习乐生也听到了这一回复。经过仔细回想,习乐生想起自己曾经确实在两张领条上签过字,其中一张上他的名字错写成“习乐王”,所以重新写了一张,但是他并没有将先前的那张领条收回。
经过细致推理,习乐生意识到是自己的粗心大意被福建老板利用,钱也不该由带他去的老乡姜乔生承担,只能是当自己花钱买教训了。姜乔生也表示从这件事中得到教训,以后带老乡外出务工要注意帮他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桩因误会提起的诉讼,经过法官的耐心工作,让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也为两位当事人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