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管教学生过严 家长逞凶报复获刑
作者:分宜县人民法院 马琪琪 发布时间:2015-11-12 09:52:16
打印
字号:
大 |
中 |
小
新余法院网讯 学生回家向家长状告老师管教过严,家长逞凶暴打老师。近日,分宜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此案,以被告人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管制二年。
2015年4月29日,被告人李某听其儿子说自己在学校因为调皮被被害人钟某(系李某儿子的老师)打了,被告人李某为此很气愤。当日中午十二点左右,被告人李某携带木棍骑摩托车赶到学校后,手持木棍到被害人钟某宿舍将被害人打伤。经公安司法鉴定部门鉴定,被害人钟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致使一人轻伤二级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李某案发后到公安机关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其行为构成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案发后,李某已向钟某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并已取得其谅解,亦可对其酌定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李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