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购票闯入景区并殴打工作人员被判刑
作者:渝水区法院 刘小文 发布时间:2015-11-03 15:40:15
打印
字号:
大 |
中 |
小
新余法院网讯 被告人钟某、章某在未购票的情况下强行进入景区并殴打景区工作人员,造成工作人员受伤,近日,该案在渝水区法院审结,两被告人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今年二月份,钟某、章某二人开车带家人至本市欧里镇兰花博览园游玩,钟某将车堵在兰博园侧门口,在既不购买门票,也不出示有效证件的情况下,强行闯入兰博园游览,钟某一行人游览完毕后,钟某走到兰博园门口欲开车进入兰博园接人,被保安阻止后与保安发生争执,兰博园的管理人员廖某、黄某闻讯后前来劝说,钟某便伙同被告人章某殴打廖某,造成廖某轻伤二级,花费住院医疗费2万余元,造成黄某轻微伤。
法院查明的事实与上述一致,经法院审理,认为钟某、章某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二级,一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寻衅滋事罪。归案后,钟某、章某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系初犯、偶犯,且已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获得了谅解,可从轻处罚。最后,法院判决被告人钟某、章某犯寻衅滋事罪,各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