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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党组中心组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第二专题第三次集中学习会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傅惠君 邹铖  发布时间:2015-10-19 10:26:41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10月16日,市法院党组中心组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二专题第三次集中学习会,重点围绕“对照问题把自己摆进去,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并整改”主题开展学习研讨。    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精神,深刻把握新形势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一鼓作气抓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践行“三严三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真正对照问题把自己摆进去,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切实加以整改。    市法院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参加集中学习。会上,传达了9月28日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0月9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精神,集中学习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摘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人民法院工作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工作的紧急通知》等内容。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谢斐文,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邓尧昌、邓秋根等围绕会议主题交流了学习心得,深入剖析了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    熊春安指出,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关键是要对照问题把自己摆进去,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并积极加以整改,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在今后的专题学习中,要始终坚持把自己摆进去,真正使自己有所提升。全体法院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主体意识、责任意识,积极参与,共同努力,确保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取得成效。    熊春安强调,要充分吸取反面典型的深刻教训,树立正确权力观,始终牢记权由民赋、权为民用、利为民谋、为政不谋私的道理,破除特权思想,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要始终保持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高度警觉,敬畏人民、敬畏权力、敬畏法制,经常反思自己是不是正确对待和行使了权力,时时防范用权越轨。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严于律己,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严格依法办事。要习惯在“阳光”下用权,不搞大权独揽、独断专行,自觉接受组织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等外部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改正,不断增强依法、规范用权意识。    会前,与会人员集中观看了《反腐警示录》(下篇)。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