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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法院习小芬同志荣获2015年“江西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作者:分宜县法院 宋英  发布时间:2015-09-28 17:08:36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分宜县人民法院中心人民法庭庭长习小芬同志被评为“2015年江西省先进工作者”,于2015年9月28日赴南昌参加“江西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这不仅仅是其个人的荣誉,更是分宜县法院的荣誉。

  习小芬同志长年坚守在法庭岗位、任劳任怨,以“三调联动”和司法协理机制为平台,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积极从根源上查找症结,不厌其烦地做当事人的工作,认真处理每一起矛盾纠纷,尽可能将每一件案件都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让当事人胜败皆服。2009年以来,她踏遍了全县56%以上的土地,走访了辖区69个村委会。经她处理的案件,无一改判发回重审,无一申诉上访,调撤率在90%以上,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肯定及辖区群众的交口称赞。2012年1月,中央电视台《中国新闻》栏目以“创建大调解格局”为题,全程报道了该庭调处纠纷工作。

  在抓好案件质量的同时,习小芬同志积极履行“一岗双责”,以思想政治工作为主线,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干警队伍建设,努力将中心法庭打造成一个人人敬业爱岗、个个争兵标兵的基层法庭。正是她的不懈努力,2008年以来,该庭连续被评为全市、全省优秀人民法庭;2012、2014年被团省委连续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

  据悉,正因为习小芬同志把全部的精力倾住到她所热爱的法官事业中,用心用情悉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获得了社会的高度赞誉,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全省优秀法官、全市十大杰出女性、十佳维权明星等多项荣誉称号。2010年11月,江西电视台党建栏目《井冈先锋》以专访形式记录下她的感人事迹。2013年荣获首届江西省十佳优秀法庭庭长。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