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趁人熟睡偷手机 男子盗窃获刑“五进宫”
作者:渝水区人民法院 朱秋凤 发布时间:2015-09-24 10: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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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曾因盗窃被判刑入狱四次,男子出狱后又重操旧业再次被捕。近日,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盗窃案件,被告人汤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元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5年6月20日凌晨,被告人汤某来到新余市诺克萨斯网吧,趁失主何某某正在睡觉之机,将失主何某某放在电脑桌上充电的一部小米4手机盗走并离开网吧。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1899元。2015年6月21日凌晨,被告人汤某来到新余市火车站旁边的宇宙网吧,趁失主尹某某睡觉之机,将失主尹某某放在电脑桌上充电的一部红米手机盗走。被告人汤某盗窃后离开宇宙网吧的时候,被宇宙网吧的管理人员陈某抓获并报警。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665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汤某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盗窃作案二次,窃得赃物共计价值人民币2564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汤某曾因犯盗窃罪多次被判处过刑罚,具有犯罪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汤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且被盗物品已归还给了失主,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