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盗“天价手机” 受惊窃贼再进宫
作者:分宜县人民法院 宋英 发布时间:2015-09-10 08:3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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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现如今手机作为最为普遍的一种大众消费电子产品,然而对于余天来说,他做梦都没有想到,他盗窃得来的这部手机,看似普通但价格不菲,是成功人士身份的象征。据被害人小刘陈述,被盗手机是VRETU牌V2英国品牌,是他今年在美国花了20000多美金购买的,是手机中的奢侈品。
2014年9月23日凌晨,被告人余天窜至分宜某小区进入被害人小刘家中,盗窃一部VERTU手机(价值人民币102600元)、一个LV公文包(价值人民币18659元)、 一个LV钱包(价值人民币4880元)、一台苹果牌笔记本电脑(价值人民币5824元)、一个双龙汇牌128GU盘(价值人民币335地)、现金人民币400元及一叠名片。2014年10月17日,被告人余天在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据被告人余天交待,他于2014年7月至9月期间,先后入户盗窃手机4部、电脑一台、现金1050元,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人民币1890元。
另获悉,被告人余天曾因犯盗罪于2011年12月28日被广西壮族自治区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余天出获后不思悔改,重操旧业,再次锒铛入狱。
分宜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余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盗窃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35638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余天曾经犯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多次入户盗窃,也可以酌情从重处罚。鉴于以上犯罪事实和犯罪情节,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余天有期徒刑六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宣判后,被告人余天悔之晚矣,表示服判,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好好地改造,出狱后重新做人。(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