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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妻子与邻居有染 故意毁坏财物领刑
作者:分宜县法院 刘毅炜  发布时间:2015-09-09 11:38:28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分宜的夏某因怀疑其妻子刘某与邻居洪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怒砸洪某家中防盗门和车辆。近日,分宜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故意毁坏财物罪案件,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夏某罚金10000元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5年6月24日,被告人夏某因怀疑妻子刘某与邻居洪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一气之下,便用不锈钢板将洪某加防盗门砸坏。之后又用石头、木凳将被害人洪某停放在单元楼下的广本雅阁小轿车的玻璃、引擎盖、后备箱砸坏,价值总计9592元。同年6月25日,被告人夏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同年6月29日,被告人与被害人洪某达成民事调解协议,被告人制服被害人修理费用15340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夏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9592元,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案发后,被告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其行为构成自首,得到了被害人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