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中院召开中层正职交流任职任前党组集体谈话会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傅惠君 发布时间:2015-09-01 15:02:58
打印
字号:
大 |
中 |
小
新余法院网讯 8月31日,新余中院召开中层正职干部交流任职任前集体谈话会。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主持会议并讲话,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交流调整的中层正职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傅选华宣读了任职决定,并就工作交接作了安排。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谢斐文带领交流任职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廉政规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五个必须、五个绝不允许”重要讲话精神,重温了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要求各交流任职干部要严守廉政纪律,确保司法廉洁。
熊春安在总结讲话中对交流任职干部提出了四点希望和要求:一是要严守纪律规矩,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考验挑战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在关键时刻靠得住。坚持自省自律,自觉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始终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坚持慎独慎微,不放纵、不逾矩。二是要强化担当意识,做工作上的领头人。要充分发挥好骨干带头作用,脚踏实地、甘于奉献,团结带领部门干警爱岗敬业、攻坚克难,把本部门、本岗位的工作做好。三是要提升能力素质,做业务上的内行人。要认真做好工作交接,尽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转变角色、熟悉业务,确保今年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要结合新的工作实际加强学习研究,熟悉各方面情况,把情况吃透,把问题找准,不断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创造性、实效性。四是要坚持公正廉洁司法,做作风上的正派人。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切实做到公正司法。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强化廉洁自律,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以自身的清正廉洁维护法院、法官的良好形象。
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多岗位培养锻炼干部,激发工作活力,营造勤奋敬业、敢于担当、开拓进取的良好工作氛围,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反馈意见和新余市委巡视工作整改要求,今年8月,新余中院对中层正职领导干部作了调整,共交流调整了11人,占全部正科级领导职数的50%以上。